当前位置:首页>>内部管理
会计结算中心岗位业务考核办法 (09修订)
发布单位:财政局结算中心  |  发布时间:2009-3-10 15:22:42  |  点击量:938

为规范业务基础工作,进一步提高会计核算水平,推进中心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,更好地发挥会计监督职能,根据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》、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》、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要求,结合中心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考核对象

主管会计、单位会计、资金会计、工资会计、办公室人员、会计科人员。

二、考核内容

各岗位业务(具体内容见附件)。

三、考核方法

(一)实行按季考核。业务考核小组于每季度终了后30日内对上季度各岗位业务进行考核,并及时通报考核结果。

(二)采取倒扣分制。各岗位每季满分100分,按照《岗位业务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》规定,对不符合岗位业务要求的逐项扣分,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。

(三)特例重点考核。对前期考核要求整改而未及时整改到位的,加倍扣罚岗位业务人员;对业务考核工作中有应扣分而未扣分项目的,加倍扣罚相关考核责任人;对积极帮助单位解决财务遗留问题,或通过撰写专题财务分析报告指出单位财务存在问题,得到单位重视并整改到位的,经业务考核小组确认每例加2分。在本职工作之外,服从单位安排兼职其他岗位(档案管理、考勤、内部管理、积极协助其他岗位等)工作的,年底酌情给予奖励。

四、考核奖惩

(一)按季百分计分并统计考核结果。

(二)年终综合奖惩。对季度考核连续两次处于末位的,给予口头批评;对季度考核累计三次或三次以上处于末位的,一次性扣发考核奖100元。年终考核结果按40%比例计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。

本办法自200911日起执行。

 

 

〇〇九年三月六日

附件:           岗位业务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

 

岗位

考核内容

考核标准及说明

原始凭证 

20分)

收支原始凭证填制日期、经济业务内容、数量、单价和金额、填制人姓名、填制单位公章等主要内容不全,每少一项扣0.1分;原始凭证应附而未附附件每次扣0.2分,有涂改挖补每处扣0.2分;大小写金额不符每张扣0.5收入票据不合规每张扣0.5分;原始凭证少经办人、证明(审核)人或签字、审批不规范每张扣0.2分。

专项资金管理(15分)

未按规定进行项目经费核算,致使支出混乱的,每单扣0.5分。

收支凭证

20分)

支出报账单漏核误核涂改每处扣0.5分;属政府采购未执行政府采购或超范围、无审批手续、支出凭证不合规等每张扣1分;

记账凭证

20分)

科目分类不正确每科目扣0.5分;摘要不规范每处扣0.2分;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内容、金额不一致每项扣0.5分;科目设置不完整、科目运用错误每科目扣0.5分;错账次月内未纠正每笔次扣1分;更正方法不正确每笔次扣1分。

结报工作(10分)

超范围、超标准结报每次扣0.5分。

相关统计工作(5分)

每出现失误一次扣1分。

相关协调工作(10分)

中心与各部门、各单位,各组之间协调不到位,致使工作出现失误的,每发现一次主要方扣1分,次要方扣0.5分。收到举报确属过错方的,每次扣1分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资金管理

30分)

属资金管理过失导致银行存款账实不符每笔次扣2分,账账不符每单位扣1分;未达账项长期未清理每笔次扣1分;月末,各单位银行存款与核算单位账面数额核对不一致,每例扣0.5分;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编制不正确或不真实每笔次扣2分;银行支票、有价票证出现丢失等此项不得分;银行存款余额低于一定限额(200万)未上报每次扣2分。

银行支票

5分)

支票存根内容、金额涂改或签章不全每处扣0.2分;银行支票出现遗失此项不得分。

收付款业务(30分)

收入现金未当日解入银行每迟一日扣3分;转账支票收入未及时入帐每迟一日扣1分;支付发生错误每笔扣1分。

 

支出报表

5分)

未按规定编制支出报表每迟一天扣1分;报表内容不完整、签章不全的每处扣0.1分。

社保台账

15分)

未健全社会保险台账,每一险种每单位扣1分;未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台账,每次扣1分。

会计档案

5分)

会计档案未按规定期限和方法整理装订每卷扣0.2分。凭证装订不正确(例如串户)每处扣0.2分。

相关统计工作(5分)

每出现失误一次扣1分。

相关协调工作(5分)

中心与各部门、各单位,各组之间协调不到位,致使工作出现失误的,每发现一次主要方扣1分,次要方扣0.5分。收到举报确属过错方的,每次扣1分。

记账凭证

30分)

记账凭证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每科目扣0.5分;摘要不规范每处扣0.2分;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内容、金额不一致每项扣0.2分;错账次月内未纠正每笔次扣1分;更正方法不正确每笔次扣1分。

会计账簿

25分)

账簿漏登、误登或登记不规范每笔次扣0.1分;因账务处理错误导致最末级会计科目出现反方余额每科目扣0.5分;未及时清理各种债权债务每次每单位扣0.5分。

 对账 (15分)

月末,各单位银行存款与核算单位账面数额核对不一致,每例扣0.5分;

会计报告 (10分)

会计报告未按规定时间(每月10号前)报送每单位迟报一天扣1分。账簿与会计报表核对不一致每处扣0.5分,种类不全每表扣0.5分;报表内容有错填漏填每处扣0.1分。

会计档案 (10分)

会计档案未按规定期限和方法整理装订每卷扣0.2分。凭证装订不正确(例如串户)每处扣0.2分。

相关统计工作(5分)

每出现失误一次扣1分。

相关协调工作(5分)

中心与各部门、各单位,各组之间协调不到位,致使工作出现失误的,每发现一次主要方扣1分,次要方扣0.5分。收到举报确属过错方的,每次扣1分。

 

 

 

文书处理(10分)

未及时做好收发文的登记、分发等每次扣0.2分。

信息台账登记(10分)

未及时登记信息台账,每笔扣0.2分。

相关协调工作(20分)

与各部门、各单位,各组之间协调不到位,致使工作出现失误的,每发现一次主要方扣1分,次要方扣0.5分。收到举报确属过错方的,每次扣1分。

内务管理(30分)

考勤记录不完整,漏记、错记,每发现一次扣0.2分;未及时对网络、电脑报修每次扣0.2分;物资保管不妥善,致使物资遗失的,每次扣0.2分。每月至少报送信息两篇,未完成一篇扣0.5分。

中心报账员工作(20分)

根据报账员业务考核办法考评。

其他事项(10分)

按局、中心有关规定执行。

 

 

会计证发放、变更     60分)

未按规定程序发放会计证,每发现一次扣3分; 未按规定办理会计证转移的,每发现一次扣3分。

代理记账许可证发放(20分)

未按规定审核、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,每发现一次扣3分。

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(10分)

个人所得税申报延迟,出现一次扣2分。

相关统计工作(5分)

每出现失误一次扣1分。

相关协调工作(5分)

与服务对象协调不到位,致使工作出现失误的,每发现一次扣1分。收到举报确属过错方的,每次扣1分。

 

 

工资统发(60分)

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工资统发业务每次扣2分,工资统发数字不正确次月内未纠正每人次扣0.1分;调资无依据或调资依据不规范每项扣1分。财政统发工资表有错误每人次扣0.1分。

社会保障(20分)

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每迟一日扣1分。

档案管理(10分)

会计档案未按规定期限和方法整理装订每卷扣2分。

相关协调工作(10分)

与服务对象协调不到位,致使工作出现失误的,每发现一次扣1分。收到举报确属过错方的,每次扣1分。

其他事项

凡经审计及其他部门反映的工作失误,给中心造成重大影响的,每发现一次扣5分。

关闭窗口
如果您对本网站有任何意见和建议,请联系我们。    电话:0513-85529527
地址:南通桃坞路44号    技术支持:南通明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运行维护:崇川区财政局办公室
建议您将电脑的显示分辨率调整为1024*768浏览本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