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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用金以外借款的办理程序
发布单位:结算中心  |  发布时间:2008-7-28 19:59:46  |  点击量:782

1、    经办人填写《借款借据》,送单位领导审批。

2、    结算中心审核会计对《借款借据》进行审核,超过5万元送结算中心主任核批,超过10 万元送局领导核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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