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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操作注意事项(2008年7月)
发布单位:国库科  |  发布时间:2008-8-20 13:52:45  |  点击量:615

一、软件系统

1、网络安全 

各单位用于非税收入的电脑都是专用电脑,只允许上专线,一律不许上外网(internet)。一经发现,可取消单位开票点。

2、进入非税收入系统方法:

在地址栏输入地址:http://192.168.1.1然后将页面放置到桌面快捷方式,下次使用直接点击桌面的快捷方式即可。

3、非税收入系统测试时间:

暂定731上午1000—下午300。必须注意:只能用统一提供的测试票,下午300以后一律不得测试,我们将清空所有测试数据,以确保81进行正式运行。

 

二、业务操作

181前原收入的处理方式:

各单位使用原票据通过原途径,于731日前将所有收入上缴区财政专户。

2、收入户销户时间:

81-5日统一办理销户手续,收入户余额,请转入财政专户(户名: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,帐号:84110181100000080,开户行:中行青年路支行)。请将销户证明复印件及时交财政局。

各单位及时与财政局核对1-7月结算户存款余额。

3、集中解缴

学校开学期间统一使用集中解缴方式缴款。(每次集中缴款不能超过1000份,一般不超过200份)

其他单位收入笔数多金额小的,也可采用集中解缴。如:法院收取的担保金,民政局收取的婚姻登记费等。

4、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信息:

81起,非税收入代理银行:

   非结算中心单位:江苏银行南通汇丰支行

帐户名称: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

帐号:50030188000003292

结算中心单位:农行南通分行营业部

帐户名称: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

帐号:707001040288882

5、实行非税收入收缴制度后的账务处理

单位按照《区级非税收入项目代码目录》规定的资金管理方式,将收费项目分别对应到“应缴预算款”、“一般预算外”、“其他资金”三种方式。账务处理方式分别为:

借:应缴预算款——收费项目明细

  贷:应缴预算款——收费项目明细

借:应缴财政专户款——收费项目明细

  贷:应缴财政专户款——收费项目明细

借:财政结算户存款

  贷:暂存款(或其他往来科目)

 

三、票据管理

1.非税票据领购时间:定于星期五(25日)购领非税票据,教育系统统一到区教育局财务科领购,其他单位凭新的南通市非税收入票据购领、使用记录簿于星期五上午9点到区项目办(老区政府大楼2楼)购领非税票据。

2.老票据缴销时间。从81开始各单位使用新非税票据,未使用的老票据全部作废,不再使用。各单位应及时与财政核对票据数量,将老票据整理封存。财政9月份开始对单位老票据进行缴验。教育系统除食堂票据保留,其他票据全部缴验,(特别强调一点,食堂票据开具项目只能用于食堂收费项目,不得开具其他收费项目,我们会定期对食堂票据进行缴验,如发现有违规行为,将停止供票),考虑到教育的特殊性,教育票据缴验时间放在10月下旬。

3、专用票据的使用

市场管理处、农经局(生猪屠宰费)领取的专用发票,收费时使用专用发票,入账时将专用发票金额汇总,统一填写一般缴款书。一般缴款书的第一联收据联不再交付款方,作为原始附件和第二联记账联一并订入凭证。

使用税务发票(如房租等)的单位,入账时将税务发票金额汇总,统一填写一般缴款书。一般缴款书的第一联收据联不再交付款方,作为原始附件和第二联记账联一并订入凭证。

 

四、联系方式

系统方面:陈溢鹏 85594148

业务方面:顾媛媛 85062265

票据方面:杜  宁 85062263

江苏银行:袁玲玲 13862963750

农业银行:王水娟 83536332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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