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集中解缴的操作流程为:
1、进入“南通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(单位端)”操作;
2、电脑打印《一般缴款书》;
3、如是集中收费且收费标准相同时,可根据收费业务量规模,复制相同内容的《一般缴款书》若干份并打印出来;如是窗口收费,则还是单笔按缴款人逐一打印;
4、在《一般缴款书》一至四联加盖单位财务专用或收费专用章;
5、将《一般缴款书》第一联(收据联)交缴款人;
6、到银行缴款前,在收缴管理系统内汇总生成一份《汇总缴款书》并打印、盖章。(每次汇总不能超过1000笔)
7、将《汇总缴款书》的电子信息发送代理银行;
8、将《汇总缴款书》(一至三联)、《一般缴款书》(二至四联)及现金送交代理银行。《汇总缴款书》第一联和《一般缴款书》第二联由银行盖章后,单位自己留存作记账附件。
如《一般缴款书》已打印并发送银行的,就不能进行汇总操作。如需汇总操作,则须在“数据交换”的“缴款书回退”中将其收回即可
另外,集中收费时如有转账结算的,缴款时要单独操作,不能与现金收款一并生成《汇总缴款书》。
二、开学期间如收费工作量大,不能提前完成《一般缴款书》的打印工作,可与代理银行协商,先行使用“现金解款单”解款。具体要求为:
1、“现金解款单”上必须注明缴款单位和缴款内容。
2、一笔“现金解款单”的金额必须与一份《汇总缴款书》的金额一致。
3、缴款后,应及时补打《一般缴款书》和《汇总缴款书》,避免长期挂帐。
三、票据注意事项
请各学校将所有未缴销的手工票据(包括食堂票据)统一装箱封存,待开学后由教育局统一缴销(具体时间缴销另行通知)。今后统一使用非税一般缴款书,不允许使用手工票据。
四、联系方式
江苏银行:袁玲玲 13862963750
财政局 系统方面:陈溢鹏 85594148
业务方面:顾媛媛 85062265
票据方面:杜 宁 85062263
国库科
2008年8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