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将编制单复印件送区财政局预算科登记、备案。
2、向区结算中心工资会计提供如下资料:
(1) 身份证复印件一张(正反两面复印),办理工资卡;
(2) 编制单;
(3) 人事局或组织部审批的工资变动表;
(4) 异地转入人员 、军转干部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一张一寸照片办理医保卡;
3、调动人员需在原单位停掉当月医保,转出并填制公积金转移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