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>>内部管理
崇川区会计结算中心岗位绩效考核办法(09修订)
发布单位:财政局结算中心  |  发布时间:2009-3-10 15:27:31  |  点击量:3599

为了落实“健全制度、创新机制、落实责任”的主题目标,激发中心全体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积极性,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,努力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,现根据区委、区政府关于加强岗位目标考核的要求,结合我中心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考核对象

中心在岗的全体职工。

二、指导思想和原则

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,按照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奖惩分明的原则,采用考核小组考评、互评、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,注重实绩和奖优激励,以提高工作效能和人员素质为出发点,积极营造一个爱岗敬业、规范高效、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。

三、组织领导

  在局长室领导下,成立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,各组主管会计为成员的岗位目标考核领导小组,负责岗位目标考核的组织领导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主要负责目标考核的组织协调、汇总考核情况、公示考核结果等。

四、考核内容

1.业务指标考核:占考核权重的40%,是对职工全年工作完成情况的评价,具体见《崇川区会计结算中心业务考核管理办法》(崇川结算中心[2008] 4号)。

2.考勤指标考核:占考核权重的20%,是对职工全年出勤情况的评价,具体见《崇川区会计结算中心考勤暂行办法》(崇结中心[2007]4 号),具体考核分数=平时考核奖金(加班除外)/全年考核全勤应得奖金*100分。

3.信息指标考核:占考核权重的10%,具体见《崇川区会计结算中心信息考核暂行办法》(崇结算发[2008]3号),是对职工全年文章、信息完成数量和质量的评价,具体为文章刊登播发于区、市、省、国家级新闻媒体的,分别加2分、5分、10分、20分,未按规定完成每月信息报送的,每篇扣5分。
    4.
其它事项:占考核权重的20%

1)凡工作有创新成果,并受到上级领导肯定或表彰的,予以加分,有一项加2分,个人出现工作失误或发生违纪违规问题,按岗位责任制扣减经办人员分值,有一项扣2分,对于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,不能完成或不能按时完成的,每次扣2分,本职工作以外,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的,具体加分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;

2)中心组织的学习、会议和集体活动,无故迟到、早退的每次扣1分,未请假缺席的每次扣2分;会议不做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的每次扣1分。

3)部门之间发生矛盾,且影响团结的,扣相关责任人2分。因个人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,有一件扣2分;

5. 群众、报账单位测评:占考核权重的10%,具体为年终召开考核民主测评会,必要时邀请各单位报账员参加,根据各人德、能、勤、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得分。
  
五、考核办法
    1.
考核小组抽查与各岗位互查相结合;
    2.
查询原始记录,对工作实绩、出勤和信息完成情况进行整理统计;

3. 民生综合测评。

六、考核结果及效力
1. 考核结果向本人公开,并留存于档案。
2.
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: 考核结果与目标考核奖挂钩,具体计算方法为:根据最终考核成绩对得分在前2名的中心在岗人员给予区岗位目标考核奖的基础上再给予15%的加成奖励,对得分在倒数2名的人员,将扣除区岗位目标考核奖10%作为惩罚;连续两年倒数2名的人员,扣除区岗位目标考核奖20%作为惩罚;连续三年倒数2名的人员,给予待岗处分。

七、本办法2009年起执行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崇川区会计结算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〇〇九年三月六日

关闭窗口
如果您对本网站有任何意见和建议,请联系我们。    电话:0513-85529527
地址:南通桃坞路44号    技术支持:南通明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运行维护:崇川区财政局办公室
建议您将电脑的显示分辨率调整为1024*768浏览本站